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1-110024
- 處分日期
- 2022/11/28
- 違規日期
- 2022/08/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管理委員會領有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2932-04號),惟現場放流口(RD02、RD03)未依規定設置告示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湖蓮里湖前街一一○巷九七弄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湖前街一一○巷九七弄一之二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