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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20040
- 處分日期
- 2022/12/16
- 違規日期
- 2021/06/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6月24日配合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本市刑事警察大隊,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貯存之爐碴(D-1201)9袋約6公噸,集塵灰(D-1099)8袋約5.6公噸,惟查貴公司爐碴(D-1201)110年1月至6月申報量平均為0.38公噸,集塵灰(D-1099)110年1月至6月申報量平均為0.59公噸,其申報量與現場貯存量短差甚多,顯不合理,另貴公司未申報廢集塵袋(D-0899)及廢棄耐火材(D-0501)之產生量及流向,是貴公司未確實申報廢棄物數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五路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五路二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