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嘉義縣
  3. 益興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益興畜牧場

文號
30-110-110003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1/11/09
違規日期
2021/09/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32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益興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該場原水溝有廢水經孔洞直接排放至場外溝渠,且經採樣檢驗結果場外排水口處水質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1060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320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4560mg/L、限值450mg/L;氨氮:31.4mg/L)。該場逕行將原水溝之廢水由場內原水溝孔洞直接排出至場外溝渠,該行為未依核准登記之許可文件(證)內容確實將產生廢水收集處理,且未依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2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六腳鄉竹子腳段三四五之二地號、竹子腳段竹嘉小段一二四九、一二五一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六腳鄉竹子腳段45-2地號、竹子腳段竹嘉小段1249、125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