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1-113-070040
- 處分日期
- 2024/07/03
- 違規日期
- 2023/11/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1月30日14時40分許派員前往稽查,於本市白河區崁子頭段27-19、27-20、27-22、8-3地號土地巡查,該地為貴公司承攬施工南河一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興辦事業計畫暨農業用地變更水土保持計畫工程,於該地見有鋪設營建剩餘土石方(碎混凝土塊)作路基使用,惟於該地堆放作路基使用之營建剩餘土石方(碎混凝土塊)內見有挾雜些許一般廢棄物(鐵條、塑膠管碎片、綠紗網、塑膠袋)污染地面之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北區中雅里經國路二段五三九之八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白河區崁子頭段27-19、27-20、27-22、8-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