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0-08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8/25
- 違規日期
- 2021/07/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9年5月至110年5月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使用)、貯存及聯單情形多筆申報資料異常,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及第42條規定。2.本局於109年10月30日查核時,限期109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惟迄今仍未申請許可變更事宜,已逾改善期限多次。3.機構地址與所核之處理許可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相符,迄今仍未辦理相關變更事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及42條規定。4.查核現場B5類產品(磚塊或混凝土塊)貯存區內仍有尚未篩分完全之廢棄物(含廢電線、廢木材、廢塑膠等),且與B2-2類產品(土壤與礫石及沙混合物)混合貯存,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5.現場發現有未經許可逕行設置處理設備,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36條規定。6.將明顯有含廢棄物之內容物,於110年7月8日上午6時29分運出廠外,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另函文廢止貴公司乙級處理許可證(證號:107基隆市廢乙處字第0003-01號)。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深澳坑路一七三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深澳坑路一七三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