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4-020038
- 處分日期
- 2025/02/25
- 違規日期
- 2024/12/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前因113年10月23日桃環海資字第1130094579號裁處在案,並限期貴事業113年12月4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3年12月20日至本市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820號執行屆期改善複查,惟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空地堆置廢陶瓷仍未清除完畢,限期改善事項未改善完成,仍違反廢棄物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4-040007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八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八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