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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10040
- 處分日期
- 2019/01/30
- 違規日期
- 2018/12/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所屬工廠於本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805之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226-00號),案經本局於107年12月10日前往查核結果,查獲放流槽內多一風管,並有水體經由風管流入槽內,貴公司所屬工廠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內容登載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2.本局已於108年1月29日前往複查,貴公司放流槽已無水流經風管排入情形,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三村里豐原大道一段645號1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805之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