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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50015
 
            
            
            
                
- 處分日期
 
                - 2018/05/17
 
            
            
                
- 違規日期
 
                - 2018/01/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1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物容器(B-0399),未依規定於太空袋最外層標示廢棄物貯存日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完成,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鳳仁路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四○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