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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10006
- 處分日期
- 2024/01/05
- 違規日期
- 2023/01/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11日至貴公司進行例行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111年原物料淬火油年使用量13.4公噸、丙烷年使用量15.75公噸、脫脂劑年使用量4.775公噸及鋼刀半成品年使用量1201.138公噸,均已超過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M1412-01號)淬火油年核可使用量9.3公噸、丙烷年核可使用量8.4公噸、脫脂劑年核可使用量4.5公噸及鋼刀半成品年核可使用量750公噸,顯未依本府核發之許可證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福興里南崗三路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福興里南崗三路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