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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00027
- 處分日期
- 2024/10/29
- 違規日期
- 2024/09/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6598-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19日前往稽查,稽查時M01製程作業中,查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半乾式除酸塔(A001)壓差儀錶顯示讀值為99mmH2O(許可範圍:5-40mmH2O),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二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23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1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