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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10023
- 處分日期
- 2024/01/25
- 違規日期
- 2023/12/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派員於旨揭時段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有滲漏生活污水至鄰田(岡山區華崗段0972地號)造成污染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二、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華路一三五之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華路一三五之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