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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畜牧場

文號
20-107-090001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8/09/19
違規日期
2018/07/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場從事養豬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26日派員現場稽查,於貴場周界發現明顯豬糞異味,本府稽查人員會同場方代表擇定場區周界處進行異味污染物稽查採樣作業,經分析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736,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異味排放標準值50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法第20條第1項,本府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緩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緩新台幣30萬元及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接受2小時環境教育講習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南投縣集集鎮龍泉段三○二、三○三、三○四、三○六、三○七、三三一地號
違規地址
南投縣集集鎮龍泉段302,303,304,306,307,33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