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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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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4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4/19
- 違規日期
- 2018/01/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6年4月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5B6752)106年01月至106年07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本局經查發現貴公司餐飲服務作業程序(製程代碼:560001)產出之廚餘(廢棄物代碼:R-0106)於106年03月至05月,及廢食用油(廢棄物代碼:R-1702)於106年04月,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二一八號二九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十興里縣政二路476、47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