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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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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60016
- 處分日期
- 2025/06/12
- 違規日期
- 2025/03/0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臺南蛋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該公司)關廟廠從事食品製造業(不具動物屍體化製製程),核准廢(污)水排放量為98CMD,經本局114年3月5日派員稽查,經查每日操作紀錄,發現114年3月3日(115.6CMD)、2月3日(157.6CMD)、5日(111.7CMD)、10日(122.8CMD)、12日(148.7CMD)、13日(188.6CMD)、14日(118.3CMD)等多日廢水排放量超過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核准之每日最大量,未依核准許可登載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本局於114年4月1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688),限期改善至114年5月2日,本局於114年5月5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埤頭里關新路二段三八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埤子頭段706、707、708、708-1、731-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