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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通商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12000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12/01
違規日期
2016/11/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7,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與興仁創新開發有限公司共同起造之「興仁創新開發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建照執照:105樹臨建字第004號),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第42項之營建工地,惟查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予施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陽明街二七七之一號四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大安段47地號
統一編號
5405498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