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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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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120003
- 處分日期
- 2017/12/01
- 違規日期
- 2016/11/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與興仁創新開發有限公司共同起造之「興仁創新開發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建照執照:105樹臨建字第004號),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第42項之營建工地,惟查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予施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陽明街二七七之一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大安段4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