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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80051
- 處分日期
- 2022/08/17
- 違規日期
- 2022/03/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8月17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管制編號:H53A5150)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08年6月28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貴事業實收資本額為318,000,000元,且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最大月產量大於60公噸(C-0102:120.0185公噸、C-0110:449.95075公噸及C-0202:1.2公噸),依前揭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惟貴事業遲於111年4月18日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