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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向布業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20-109-04004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4/24
違規日期
2020/03/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如下:一、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編號:A001)之洗滌器壓降讀值為7 mmH2O,(許可證核定之操作值:20~45 mmH2O)。二、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編號:A001)之洗滌液流率讀值為8.4 m3/hr,(許可證核定之操作值:20~70 m3/hr)。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三路二、二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三路2、2之1號
統一編號
8447271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