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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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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6/23
- 違規日期
- 2020/03/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經本局於109年3月查詢「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MS)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於109年1月、2月份使用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以下簡稱GPS)之清除車輛(車號:7U-442)清運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惟該廢棄物屬公告應裝置GPS之清運機具載運項目,貴公司使用未裝置GPS之車輛逕行載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光明路二段二五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光明路二段二五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