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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60011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違規日期
 
                - 2020/05/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工業一路6號從事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操許證字第E1339-01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9年5月18日稽查發現,該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3)洗滌液於現場儀表顯示pH值為6.46,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許可範圍:7~10)。貴公司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9年9月7日前改善完成。 限改日期:109年07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武里工業一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武里工業一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