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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美紅畜牧場

文號
20-108-05000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5/02
違規日期
2019/02/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畜牧場使用來自事業產出之廢木材(代碼:R-0701)作為烹煮廚餘(代碼:R-0106)之燃料,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新北市泰山區民生路一五一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泰山區民生路一五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