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發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6-120017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17/12/05
- 違規日期
- 2017/09/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勾稽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異常辦理,發現貴公司其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80009)產出之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R-1703),於105年10月至106年4月止,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六五一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六五一巷二○號
- 統一編號
- 8984282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