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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違規日期
- 2020/03/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03月02日至貴公司查核,貴公司從事水泥製品,製程使用燃氣鍋爐係屬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事項第五批公告事業(屬同一排放口之鍋爐、非交通用氣渦輪機或非交通用引擎,其總設計或總實際蒸氣蒸發量二公噸/小時以上,未滿十三公噸/小時之鍋爐),經查核時發現貴公司未領有固定汙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古坑鄉東和村文化路二之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古坑鄉東和村文化路2-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