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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文號
30-103-02001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2/27
違規日期
2013/10/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依同法第46條之規定予以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一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11-1號
統一編號
12626866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