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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煌畜牧場

文號
30-110-08000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8/10
違規日期
2021/03/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03月16日派員至本市白河區埤仔頭段埤仔頭小段1677地號執行稽查,發現臺端從事飼養豬隻,見場外溝渠內有豬隻飼料殘渣沉澱造成污染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款附表五、第3條第1項附表八、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白河區埤子頭段埤子頭小段一六七七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白河區埤仔頭段埤仔頭小段1677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