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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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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30010
- 處分日期
- 2022/03/03
- 違規日期
- 2021/12/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7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0年12月30日前往,稽查時逕至大內區二重溪段156-1地號,遭棄置廢裝潢木板、廢塑膠混合物、廢磁磚、廢紙等廢棄物,於現場見有貴公司之資料單、發票、進貨單等相關資料,貴公司整理清除公司內之廢棄物,委託黃O男整理清除,經查黃O男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許可文件,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護國里中山路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大內區二重溪段156-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