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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80009
- 處分日期
- 2023/08/04
- 違規日期
- 2023/04/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9,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現場廢污水收集貯槽(T01-07中間槽)附屬設備泵浦(抽水馬達)未正常運作,未將T01-07中間槽廢水已管線抽取至下一污水處理單元運作(活性污泥槽T01-08),使開放式貯槽T01-07(中間槽)廢水經由槽體邊緣漫流至廠內地面,並經廠內逕流廢水收集管排放至廠外道路側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92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富榮街二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富榮街二七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