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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10013
- 處分日期
- 2020/11/06
- 違規日期
- 2020/09/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染整業(管制編號:R8401879),經本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稽查,經查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操作許可證,發現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403)監測儀表之洗滌液流率600L/min,不符合許可操作範圍(50~400L/min),且未在10%容許差值內,貴公司未依許可證記載之各項許可條件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1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其附表一、二規定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工路四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工路四巷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