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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06001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6/09
違規日期
2017/03/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產出事業廢棄物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代碼:R-1209)之清除,未與清除業者(湧川交通有限公司、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契約書,即進行清運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4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一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
統一編號
7547052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