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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18
- 處分日期
- 2020/04/17
- 違規日期
- 2020/03/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依本局自主性勾稽稽查工作計畫,本局109年2月12日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針對貴公司彰濱廠108年1月至108年12月間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108年7月至108年12月申報廢水處理程序產出有機性污泥(D-0901)之每月產出量、每月月底廠內貯存量及委託處理聯單量無法符合質量平衡,並經本局於109年3月17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9年4月17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每月產出有機性污泥(D-0901)之產出量、月底廠內貯存量等流向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線工南二路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