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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40014
- 處分日期
- 2022/04/18
- 違規日期
- 2021/10/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廢清法第36條暨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應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置於貯存設施內,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經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現場廢棄物[使用熱處理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 所產生之集塵灰(A-0001)]以太空包貯存,惟並未標示產生廢棄物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等資訊,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七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二七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