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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9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9/03
- 違規日期
- 2020/08/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33號),應依核准內容辦理。經本局109年8月31日派員至桃園市觀音區新華路1段1000號隔壁停車(地號:觀音區大崛段1726地號土地)場現勘結果,貴事業清除許可證未核准設置貯存場,現場堆置廢PET、廢紙、廢鐵、廢玻璃、廢電路板、廢木材混合物等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興國里永嘉街七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新華路1段1000號隔壁停車場(地號:觀音區大崛段1726地號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