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高雄仁愛之家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高雄仁愛之家

文號
30-110-05000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5/21
違規日期
2021/04/0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機構廚房內產生之廚餘經由廚餘消滅機處理,廚餘消滅機產生之廢污水,經由簡單油水分離槽處理後,排入廠內雨水溝,再沿雨水溝排至廠外雨水逕流口,直接排放流至曹公圳,惟查油水分離槽處理效率不佳造成水污染。再查,貴公司位於高屏溪流域、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里民順街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里民順街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