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北市
  3. 群威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群威畜牧場

文號
30-109-03003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0/03/27
違規日期
2017/10/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群威畜牧場」屬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對象,未於法定期限前完成106年第1期(1~6月)水污費之報繳,經本局催繳後,雖完成繳納,惟未能於90日內履行申報繳納義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暨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第44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瑞芳區焿子寮段一七九之二三地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瑞芳區濱二路19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