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1-112-110405
- 處分日期
- 2023/11/15
- 違規日期
- 2023/09/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112)年09月11日,稽查發現本市仁德區太新段850地號(太乙七街84號土地),所有權人任令一般廢棄物(廢棧板、廢輪胎及垃圾等雜物)堆置造成環境髒亂,未依規定清除情事,影響公共衛生及環境觀瞻甚鉅,業已拍照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條件:清除廢棄物(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照片1式)。限改日期:112年11月2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太新段85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