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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13-110006
- 處分日期
- 2024/11/11
- 違規日期
- 2024/11/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3年11月1日在本市南區濱南路208號前喜樹抽水站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該商號所有95年12月出廠(第3期車)的KEM-70*8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4.0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一、二規定處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永康里永福街九七巷一○號五樓之六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濱南路208號前喜樹抽水站前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