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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10009
- 處分日期
- 2022/01/10
- 違規日期
- 2021/12/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旗津區上竹巷146-6號稽查,於廠區下風處(判定位置:上竹巷口;廠區東側;風向:北風)明顯可聞噴漆異味散佈於空氣中,嗣入廠區查察,發現貴公司員工於大門口右側廠區內進行船體噴漆作業,且未設置有效收集粒狀污染物及處理設施,致產生明顯異味及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使用、輸送或貯放有機溶劑或其他揮發性物質,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東二路三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上竹巷146-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