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3. 精穩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精穩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120004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0/12/09
違規日期
2020/11/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8年2月更換廠內袋式集塵器之廢濾袋,且現場振動研磨機產出廢油泥,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而逕行營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上坪二四之三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上坪二四之三號
統一編號
2250213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