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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0-060064
- 處分日期
- 2021/06/18
- 違規日期
- 2020/12/15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15日下午1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楊梅廠(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297號)稽查,稽查時於貴公司2樓實驗室查獲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1瓶共計523.3公克(含瓶身重)、「三氧化二砷」1瓶共計544.6公克(含瓶身重),因外觀標示模糊不明,無法判斷成分含量,故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4日進行採樣並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檢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10年3月19日(110)環檢一字第0976號檢測報告,確認其含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成分含量35.3%W/W、「三氧化二砷」成分含量98.1%W/W,均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管濃度以上;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貯存)依規定向本府取得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7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環河北路一段一九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