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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2-10000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10/04
違規日期
2023/08/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9,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工廠之SRS回收系統建置工程,屬空氣污染防治法第一及營建工程之建築(房屋)工程-鋼筋混凝土結構,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營建工地事業分類及定義,本局112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SRS回收系統建置工程近完工,貴公司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函請本局核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9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善化區北園一路七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善化區北園一路七號
統一編號
7075021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