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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40021
- 處分日期
- 2024/04/22
- 違規日期
- 2024/01/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3年1月5日派員至本市楠梓區西三街16號巡查,發現貴公司電容製造程序(M01)正常操作中,惟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區(A500)有明顯燒結異味,經查洗滌塔設備前端管線未完全密閉,致異味從盲封板隙縫逸散至大氣中,該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西三街二、二之二、二之三、二之四、四、四之二、四之三、四之四、六、六之二、六之三、六之四、八、八之二、八之四、一二、一二之二、一二之三、一二之四、一四、一四之二、一四之三、一四之四、一六、一六之二、一六之三、一六之四、一八、一八之二、一八之三、一八之四號、八號地下室、一二號地下室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西三街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