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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3-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3/25
- 違規日期
- 2024/02/21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大發廠112年2月至12月共有66日每日運作量達到10公噸以上符合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偵測及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設置偵測及警報設備條件,並現場有設置偵測及警報設備,但本局110年8月19日高市環局土字第11036753800號函核准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計畫書內容未有偵測及警報設備;另貴公司大發廠未依規定每二年檢討,重新報請備查,已違反上述管理辦法第6條第4項:「運作人應每二年檢討應變器材、偵測及警報設備之設置及操作計畫內容,重新報請備查。」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5款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五七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