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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光神經精神科醫院
- 文號
- 40-108-110001
- 處分日期
- 2019/11/13
- 違規日期
- 2019/09/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勾稽貴院「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廢棄物107年1月至108年8月,廢棄物D-0199、D-1801、C-0599、C-0504貯存未申報,且現場具有廢玻璃藥瓶、廢鐵鋁罐、廢紙及廢塑膠等廢棄物堆放,查貴院所核定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有相關代碼及標示貯存區。2.另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院陸續申報D-0901(有機性污泥)貯存量共27.33噸,惟現場並無該廢棄物貯存,未依實際情形申報。3上述情形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請貴公司於108年10月15日前依目前實際情形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修(補)正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九一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九一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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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