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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10024
- 處分日期
- 2017/11/15
- 違規日期
- 2017/09/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106年9月19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南科廠桶裝廢液未標示有害事業廢棄物標誌且有部分貯存日期已超過1年,未申請延長。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南科八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南科八路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