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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頂營造有限公司

文號
41-106-04006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4/17
違規日期
2017/03/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因未妥善清理水溝且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採樣並拍照存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一二號四樓之六
違規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五妃街145旁水溝
統一編號
96879619
更新時間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