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7-08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8/04
- 違規日期
- 2018/05/22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違反地點經營餐飲業(叔悟料理店),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台端未於烹飪作業區設置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核已違反本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經依同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通知限期於107年5月3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2日派員前往複查,台端逾期仍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南埔里永順街五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永順街5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