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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10025
- 處分日期
- 2021/01/25
- 違規日期
- 2020/04/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記載廚餘(廢棄物代碼:R-0106)貯存地點應為廠內1樓一般作業區,惟實際貯存地點為廠區外道路對面,明顯未依審查核准之文件內容辦理,且未於事發後15日內填寫異動申請書報請備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國道路一段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國道路1段5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