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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5/04
                
- 違規日期
- 2020/03/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 查廢水處理程序有使用氯化鈣,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提列登載,另製程使用濃硫酸於108年2月申報0.27公噸、5月0.3公噸、6月0.24公噸、9月0.39公噸、12月0.24公噸,上述使用量逾廢清書核准每月最大使用量達10%以上,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經查事業氰系、鉻系原廢水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規定應每6個月檢測1次頻率及申報,其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後記:經審視事業未依規定檢測申報原廢水水質項目,應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6條規定,較為適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工業路五七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南投市工業路五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