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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08
- 處分日期
- 2020/05/14
- 違規日期
- 2020/03/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1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有機染料/顏料化學製造程序(M01)許可查核,現場發現1座蒸餾塔,經查該座蒸餾塔已於107年10月解列,現場查核時,操作溫度顯示93.3℃,經檢視操作紀錄表,現場持續有操作情形,核有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工業東四路一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16鄰中華路440之1號.440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