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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80026
- 處分日期
- 2021/08/27
- 違規日期
- 2021/06/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6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麗水廠區貯煤場)執行稽查作業,查M01製程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106-09號),查核時該製程正常運作中,現場自碼頭煤輪卸貨後,改採貨運車輛運輸至場內煤場D、E及F區儲放與許可流程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