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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50038
- 處分日期
- 2021/05/31
- 違規日期
- 2020/07/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甲處字第0575號),經查發現產出之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於109年2月7日、3月3日、3月25日、4月14日、4月29日、5月8日及6月9日委託予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處理(聯單編號:F090115910900005、F090115910900007、F090115910900012、F090115910900017、F090115910900018、F090115910900020、F090115910900026),惟該公司係試運轉階段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規定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添福里添福四八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添福里添福四八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